闽南特色小镇陷非法采矿争议 企业开发遇法律困境引行业反思

问题——“土地平整”何以演变为刑事指控焦点 近年来,部分文旅综合体因特色风貌成为社交平台“网红打卡地”;福建漳州华安经济开发区,“正兴新来福小镇”以闽南元素与旧物再利用景观吸引游客。然而,围绕此项目早期土方工程中发现并清理的花岗岩等砂石处置问题,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企业负责人及对应的人员被推上被告席。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案件引发社会关注:项目建设中常见的场地平整、弃土弃石处置,何时会触及“采矿”红线,行政许可、地方会议纪要与刑事责任之间如何界定,成为争议核心。 原因——“毛地出让”叠加资源属性认定,形成合规理解差异 从项目背景看,兴源公司于2011年竞得约418亩商住用地,但地块并非“净地”,属丘陵地形,前期涉及迁坟、补偿与“三通一平”等工作。此类“毛地出让”在一些地区并不鲜见,客观上使开发企业在场地平整阶段面临较大土石方处理需求。2017年施工进入实质阶段后,工程发现地表以下存在大量花岗岩等硬质岩体,直接影响工期与成本。 企业上的主要依据于:属地政府曾就相关处置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并形成带有公章的纪要文件;企业据此对部分石料进行处置,并缴纳了矿业权收益等费用。在企业理解中,会议纪要与缴费行为构成“合规凭证”,属于在政府协调框架内推进项目建设。 而争议的另一面在于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属性及监管要求。实践中,土石方工程、工程弃料与矿产资源开采之间存在边界地带:一旦处置行为被认定具有“采挖、销售、牟利”等特征,或涉及矿产资源性砂石的外运交易,即可能被司法机关纳入非法采矿审查范围。由此,行政层面的协调安排与刑事司法对“采矿行为”的评价标准出现理解差异,成为案件发酵的重要原因。 影响——企业经营与民生稳定承压,规则预期与投资信心受考验 案件对项目企业与地方发展均产生外溢影响。一上,项目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住宅、商业与文旅配套,部分房屋已入住并投入运营,项目后续建设、资产处置以及合同履行等均可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企业方面提出其关联就业规模较大,一旦承担刑责并引发连锁风险,可能波及产业链与员工生计。 更值得关注的是规则预期问题。企业在接受地方协调并履行缴费后仍遭刑事追诉,容易引发市场主体对“依规办事是否足以免责”的疑虑。在营商环境建设强调稳定预期的当下,如何在依法严管矿产资源与保障合理建设需求之间实现清晰可预期的制度安排,关系到地方招商引资与项目落地质量。 对策——完善现场事实查明与规则衔接,推动“能界定、可操作、可追溯” 围绕案件争点,辩护方已提出现场勘验申请,拟就砂石去向、用途及是否“自产自用”等关键事实进行核验。对类似案件而言,首先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对开挖范围、矿种属性、处置数量、流向及收益情况进行客观鉴定,形成可复核证据链,避免以概念替代事实。 其次,应推动行政管理与司法认定的衔接机制更为明确。对于“建设工程因地质条件需要清理砂石”的情形,建议在项目立项、施工许可、自然资源监管等环节形成统一的备案、计量、用途限定和去向监管规则,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确需外运处置的,应明确审批路径与收益缴纳规则,减少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多头问询、尺度不一”的困境。 同时,围绕“无证采挖”与法定豁免、例外情形的适用边界,社会讨论提出应深入增强规范体系的一致性与可操作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协调,需要通过更清晰的适用条件、证明标准与程序要求加以固化,减少“同类事项不同处理”的不确定性。 前景——在严守资源红线基础上,为合理建设需求打开合规通道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依法从严监管是底线要求。但在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与文旅项目开发中,土石方工程不可避免。未来应在坚守生态与资源底线的同时,完善“工程建设伴生资源”的分类处置制度:哪些属于工程弃料、哪些属于可综合利用资源、哪些需要纳入采矿权管理,应以更明确的技术标准与程序规定加以区分。 从趋势看,随着新型城镇化与存量更新推进,类似“地块交付非净地、平整中发现砂石资源”的情形可能仍会出现。通过前置告知、标准化审批、用途封闭管理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有望减少企业被动陷入合规争议的风险,也有助于提升执法司法的统一性与公信力。

一块“挖出来的石头”,考验的是法治体系对复杂现实的回应能力。让每一次资源处置都有章可循,让每一次行政指令经得起法律检验,让每一次司法裁判建立在充分查明事实之上,才能在保护矿产资源的同时,守住公平正义与发展信心的共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