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第六督察组赴河池督察“百日行动”:肯定成效、直面短板,推动打防管控常态长效

问题:督察“把脉”发现短板仍在关键处 记者从相应机构了解到,自治区公安厅第六督察组近日赴河池市开展专项督察,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察组在金城江、宜州等地,通过参加调度会议、听取专题汇报、检查基层落实、抽查台账资料等方式,核查各项部署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随机参与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现场查看警力投放、巡逻盘查、宣传提示等环节运行情况。 从反馈情况看,河池“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整体推进有力度、措施较清晰。但督察组也指出,影响成效巩固的短板仍较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均衡,个别警种部门对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不够;大要案攻坚和重点地区整治仍需加力;宣传方式偏单一,群众对“看得见的安全感”的期待与实际供给仍有差距;少数民警存在松劲情绪,作风建设仍需抓紧抓实。 原因:阶段性成效与深层治理压力交织叠加 业内人士分析,夏季社会面更活跃、夜间活动增多,治安风险点更分散、叠加更明显,既考验警力统筹,也考验机制运转。河池地形复杂、辖区点多线长面广,治安要素分布不均,一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治理更需要精细研判和快速联动。 同时,“百日行动”属于集中攻坚任务,推进过程中容易出现“重突击、轻固化”的倾向:集中行动见效快,但如果党建统领、清单管理、闭环整改不到位,后续容易反弹;宣传若停留在通报式、口号式,难以带动群众参与,影响治安防控的持续性和覆盖面。 影响:补短板事关群众安全感与治理现代化水平 督察组强调,专项行动最终要用实效回应群众关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共安全的直观感受;要案攻坚和重点区域整治,关系到对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和治安秩序的修复能力;作风建设决定队伍执行力,一旦松懈,将影响行动的连续推进和整体战斗力。 从更长周期看,专项行动既是治安治理的“应急战”,也是机制建设的“基本功”。能否把阶段成果转化为常态能力,直接关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也关系到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 对策:以“四个更”压实责任链、打通末梢环节 针对督察发现的薄弱环节,督察组提出后续工作要求,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干部要压实责任链条,确保上级部署传导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具体岗位。 二是进一步狠抓落实见效。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并重,对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销号式整改,分类施策、精准打击,既要形成震慑,也要巩固长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整合警种资源与基层力量,丰富法治宣传和宣防形式,推动宣传从“单向告知”转向“互动参与”,用群众听得懂、愿意看、用得上的方式提升触达率和覆盖面,让安全感更可感、更可及。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紧盯执行环节和关键岗位,纪律约束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防止松劲懈怠,确保关键时刻队伍顶得上、打得赢。 前景:以督察促提升,推动“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延伸 督察组表示,河池公安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在持续推进集中统一行动的同时,完善研判预警、巡防联动、快速处置和源头治理等机制建设,推动整治成果制度化、常态化。下一步,随着清单治理和闭环整改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整治、街面防控和宣传发动等短板有望得到系统补强,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将增强。

治安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河池“百日行动”的督察实践表明,平安建设既要保持依法严打的力度,也要把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当巡逻防控覆盖到更多街巷,当整改措施转化为群众可感的安全体验,整治工作才能真正赢得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安全底座。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这次警务督察既检验了阶段性成效,也为持续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提供了新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