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如果在病友圈里卖药,那就按毒品犯罪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2日办了个新闻发布会,给大家讲了讲三年来人民法院是怎么管新型毒品犯罪的,还说了几个典型的麻精药品犯罪案子。最近老百姓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病患或者他们的亲戚,要是把治疗剩下的麻精药品给卖了,这到底算不算犯法。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的副庭长李晓光解释说,医疗用的麻精药品有个双重属性,既是药又是毒品。因为是医院开的,普通老百姓也不太懂这东西容易被乱用的一面。有的病人或者家属就觉得麻烦,或者想赚点小钱,就把剩下的药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病友群卖出去,这其实是踩了法律的红线,挺让人觉得可惜的。 对于这种案子怎么处理,有个大原则得把握住。一边是坚持区别对待。要是明明知道对方是吸毒的或者贩毒的,还去卖给他药,那就得按照毒品犯罪狠狠处理。但要是在病友圈里卖药,或者只是随便卖给个认识的人一点,这种情况就不能算毒品犯罪了。 另一边是坚持用证据说话。法官得仔细看证据。如果能证明这人心里是想卖毒品赚钱的,又真的干了卖剩下药品的事儿,那就按毒品犯罪判;反过来如果证据不够充分,证明不了他有那个坏心思,那就不能说他是毒品犯罪,有别的违法的地方也得依法管。 李晓光还说从司法实践看,现在好多这种事都是因为治好了以后剩下的药没地方回收导致的。所以得赶紧疏通回收渠道,鼓励病人和家属把多余的药交上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类事情发生。另外他还提醒大家要听医生的话吃药,别多吃也别滥用药物。要是治好了还有剩的药,就该好好保管或者处理掉,千万别贪小便宜去卖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