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公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中,浙江某区应急管理局的违规收费问题被曝光。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在履行公共职能时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反映了行政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作用。 根据案情记录,2025年7月,企业向浙江某市某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该区应急管理局在2025年4月至6月期间,强制要求企业参加由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并向企业收取培训费用。此做法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负担,违背了政府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基本职责。 经过深入调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查明了问题的根源。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的涉及的规定,为提升安全生产技能而开展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以及相关资质资格持证培训,除企业自主安排的培训外,均应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组织,相应费用应由专项资金支付。然而,该区应急管理局因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采取了变通做法,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培训费用转嫁给企业,通过培训机构向企业收费。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严禁向企业和个人收费或转嫁培训费用的相关规定。 针对这一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依法制发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区应急管理局限期整改。在监督意见的推动下,应急管理局迅速采取行动,通知相关培训机构停止对员工安全培训的收费行为,并组织对已收取的费用进行全额退还。同时,该局主动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相关培训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充分说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工作正在深化。通过行政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运作,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部门的违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对企业造成的伤害。这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至关重要。
这起案件的处理展示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在当前经济复苏关键期,任何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以此为鉴,既要严格依法行政,更要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杜绝"边减负、边增负"的现象。只有真正守住政策红线,才能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