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非法下载并传播大量电子书的人也要小心了

西安雁塔法院的案子挺有意思,被告李某因为侵权被判了刑,结果原告又跑来要赔偿。这本《白鹿原》可是陈忠实1992年写的长篇小说,1998年还得了中国第四届茅盾文学奖,那可是史诗级的现实主义作品。被告李某未经许可,在他的公众号里上传了电子版图书,还给公众提供下载链接。被告李某除了这本《白鹿原》,还从互联网下载了5000多部电子书存储在网盘中,然后在网上传播,还靠植入广告非法获利。法院觉得他这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给他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五年执行。不过这次判决没有只给他判刑就完事,原告还要求他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某必须停止侵权行为,并给原告赔偿损失。被告李某在案发时,还在自己开通的网盘中存储了大量电子书,并且通过植入广告的方式从广告商那里非法获利。 这个案子给网络内容传播者一个警示:侵犯著作权的风险太高了,不但可能身陷囹圄(刑事),还可能倾家荡产(民事)。这次判决不仅保障了权利人的权益,也为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版权生态打下了法治基石。这个案子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以后在网络上传播内容得小心点,不要随便侵犯别人的权益。 这是1951年就成立的某出版社在1992年获得过各种国家级图书奖奖项的国家级文学专业出版机构,它享有《白鹿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独立维权的权利。它把被告李某告上了法庭。 姚启明、李娟和雪云负责编辑、责编和审核这个案件。 法院审理时认为原告对《白鹿原》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因为出版发行单位就是某出版社。被告李某未经许可上传了电子版图书,给公众提供下载链接。这个行为侵犯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还有那些非法下载并传播大量电子书的人也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