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玺、王秋实和高明主编了一个让人震撼的故事:千万别为了口腹之欲去买那些非法野生动物,否则后果非常严重。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一员,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然而,总有一些人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或者猎奇的心理,非法买卖这些宝贵的资源。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大自然的平衡,也触犯了法律红线。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你因为吃或者买野生动物惹上了官司,法律会怎么处罚你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里说得很清楚。如果你买或者吃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它的制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会让相关部门没收你的东西,罚款的金额能达到野生动物价值的二倍到二十倍。如果买的是别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制品,虽然不会被关起来,但批评教育、没收物品和罚款还是免不了的。情节严重的话罚款会涨到价值的一倍到五倍。至于生产、经营用这些保护动物做成的食品那就更麻烦了,没收违法所得、关闭经营场所、罚款金额可能达到违法所得的十五倍到三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也规定了一系列罪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动物及其制品的人要坐牢或者拘役还要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也会被判刑。此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会被处罚。 至于具体怎么认定“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给了明确答案。只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超过一万元;或者普通陆生野生动物超过五万元;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都算情节严重。如果同时犯了非法狩猎罪也要按这个标准处罚。 所以记住了朋友们:千万别拿自己的健康去冒险买野生动物食用。给你提个醒:一旦被抓到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