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口岸监管和防止文物非法流失工作中,首都机场海关近日查获一起违规出境文物案件;关员对申报为“铜摆件、石头摆件、陶瓷摆件”的快件进行例行查验时,发现其中夹带疑似文物。经专业鉴定机构认定,这批物品中有6件被确认为清代文物,包括4件金饰件、1件水晶嵌金佛钵和1件金象,均属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这起案件表明,文物走私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申报、刻意隐瞒货物属性等方式,企图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以快件形式非法运出境。这类行为不仅违反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也对国家文化遗产安全造成直接威胁。首都机场作为重要国际航空枢纽,出入境快件数量大、流通速度快,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海关通过加大查验力度、提升鉴别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置相关风险。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文物出境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并须从指定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都应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办理放行。相关制度旨在把住源头关,防止文物流失。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律也明确了处罚路径。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分级处理既体现对文物保护的严格要求,也便于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处置。 海关提醒,市民和企业应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熟悉文物出境相关规定。凡涉及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品,出境前应通过正规渠道申报并履行审批程序。海关将持续加强口岸监管,完善查验手段和鉴定支撑,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等违法行为,守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文物含有历史记忆,保护成效关系文化安全。此次查获既反映了海关依法履职,也提示社会各方:守护文化遗产,既要依靠法治,也需要共同参与。让合法出境渠道更清晰、违法成本更高,才能更有效地守住文明根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