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历时数年的涉外船舶碰撞纠纷,近日通过“行政执法+商事调解”的创新模式得到实质性化解。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8件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涵盖船员劳务、海上交通事故、船舶碰撞损害等多类案件,其中涉外船舶碰撞赔偿案例尤为引人关注。
该案源于2017年11月的一起海上事故。
一艘外籍货船与我国某船务公司所属船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船体受损。
事故责任经法院判定为外轮方承担70%、船务公司承担30%,但双方对高达1500万元的伴航费用及1700余万元的其他损失争议激烈。
由于各自委托的评估报告存在瑕疵,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仅需耗时数月、花费数十万元,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
面对这一困境,厦门海事法院创新采用“一站式”解纷机制,联合厦门海事局组建专业调解团队。
团队由海事调查官、资深船长、轮机长及公职律师组成,通过“海事专业技术+司法裁判经验”的双重优势,对伴航必要性、损失合理性等核心争议点进行专业分析。
在调解过程中,专家团队客观评估事故责任与损失范围,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厘清赔偿标准,最终促使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达成并履行335000美元的调解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涉外船舶碰撞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认定和高额赔偿,传统诉讼模式成本高、周期长。
此次案例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行政与司法资源的高效协同,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这种“专家+法官”的联动模式,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提升了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业内专家分析,随着我国海运贸易量持续增长,类似涉外海事纠纷可能增多。
此次案例的创新实践,为完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未来,进一步推广“一站式”解纷机制,加强国际海事法律协作,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从“以判止争”到“实质解纷”,海事纠纷治理正在从单一程序推进转向系统能力建设。
以专业力量厘清事实边界、以司法权威稳定规则预期、以调解机制降低对抗成本,既回应了当事人对高效便捷的现实需求,也为航运市场提供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把多元解纷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持续完善协同机制,让公平正义既可抵达,也能更快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