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养殖尾水处理技术专项遴选 助力渔业绿色转型

问题——养殖尾水治理需求上升,装备供给亟待规范化推广; 近年来,水产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持续提升,与之相伴的尾水排放治理成为多地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的重要环节。部分养殖区域高密度投喂、药物使用与底质扰动等因素叠加下,尾水中氮磷等营养盐以及悬浮物浓度可能升高——若处理能力不足——易对周边水体生态承载带来压力。如何以可复制、可推广的工程化手段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成为推动渔业绿色转型的一道必答题。 原因——从“管得住”到“用得好”,需要一批成熟、适用、可规模化的解决方案。 一上,各地治理目标不断细化,尾水治理从末端应急处置转向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装备技术的稳定性、适配性、安全性更受关注。另一方面,行业内尾水处理路径多样,既有沉淀、过滤、曝气、生物处理、人工湿地等不同工艺组合,也有针对不同养殖模式、物种与区域条件的差异化配置。若缺少权威遴选与统一推介机制,容易出现“技术多但不易选”“设备装了却不常用”“运行维护跟不上”等问题,影响治理成效与投入效率。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提出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装备技术遴选推介工作,意通过组织化遴选,筛出一批经生产验证、具备大规模应用条件的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并通过公开推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与应用场景。 影响——遴选推介将为地方治理、企业应用与科研转化提供“指引”与“抓手”。 业内人士认为,面向全国范围组织遴选,有助于把分散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主体中的成熟成果纳入统一视野,推动形成可对比、可评估、可复制的“装备技术清单”。对地方而言,遴选结果将为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示范点布局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选择依据;对养殖主体而言,可减少试错成本,提高设施运行的长期稳定性;对科研与企业而言,有助于促进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一线,推动标准化、模块化、成套化方向发展。 对策——明确程序、时间与门槛,突出“成熟可用、产权清晰、证据完备”。 根据通知,此次遴选遵循自主自愿、公开公正、务实择优原则,按“成果单位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流程推进。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组织方式上,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以及涉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将承担组织推荐职责,并对推荐成果出具意见。为突出质量导向,通知对数量作出限制:成果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省级推广部门和学会推荐不超过10项;涉渔科研院所、高校推荐不超过2项。 遴选条件强调三上:一是装备技术要成熟,体现先进性、适用性与安全性,并对水产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二是要具备明确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适宜应用的养殖模式、物种与区域,且已生产中有效应用,具备规模化推广条件;三是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依法依规完成必要的核准、登记或注册程序。此外,通知对不纳入征集范围的情形作出界定,包括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生态资源、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材料不完整或证明材料失实等。 在材料要求上,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并提供反映装备模块或整体结构与工艺流程的图片、应用过程视频以及对应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论文、技术评价报告与应用证明等。推荐单位审核后,按要求将推荐函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专班。 前景——从“设备遴选”延伸到“模式输出”,尾水治理或将加速迈向标准化与精细化。 业内普遍期待,通过遴选推介形成的示范应用,将深入推动尾水处理由“单点设施”向“系统解决方案”升级:既关注处理效果,也强调运行成本、维护便捷性、与养殖工艺的耦合度以及长期稳定达标能力。下一阶段,随着治理目标与产业升级同频推进,尾水处理装备技术有望标准体系、运行评价、区域适配指南以及规模化工程应用上持续完善,并与养殖全过程管理、投入品减量增效、生态循环利用等措施协同发力,形成更具可持续性的绿色养殖路径。

尾水治理既是环保要求,也是产业升级的机遇;通过权威遴选推广示范,将带动先进技术的应用普及,以更低成本实现更稳定的环境效益,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开辟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