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成年了,高中上完就把抚养费给停了。结果因为这个事儿闹到了法院,法官最后怎么判的呢?

我们来聊聊这个2007年8月生的孩子叫孙小某,她爸妈是李某和孙某。因为李某带着她去了外地生活,当时孙小某还在上学,爸妈就分开了。后来孙某觉得孩子都成年了,高中上完就把抚养费给停了。结果因为这个事儿闹到了法院,孙小某起诉要求孙某接着给钱。孙某心里挺不服气的,说自己当初也是想着孩子还小才一次性把钱都付清了,毕竟是按城镇户口标准付的。谁知道这姑娘这么多年都不找后账。 法官最后怎么判的呢?他看了看情况说,虽然这闺女已经满18岁了,但她还在高中三年级念书呢,明显没法自己养活自己。所以她要求爸爸再给生活费是应该的。也没完全偏袒哪一方,因为考虑到男方再婚还养着别的孩子、当地的物价水平这些情况,法官就定了个期限:到孙小某高中毕业为止。按这个期限每个月给一笔抚养费就行了。 这个判决做出来后双方都没再上诉,案子也就这么结了。那咱们说这钱为什么要一直给到高中毕业呢?法律规定抚养费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孩子或者那些虽然成年了但没办法自己赚钱过日子的孩子的权益。民法典里也明确写了父母如果不养孩子或者成年了但还没独立的孩子有权要钱。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解释了一下啥叫“不能独立生活”,说白了就是还在上学的高中或者以下学历的孩子都算这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