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俩孩子多次抢劫和寻衅滋事被判刑

陕西榆林出了一档子事,两个年轻的孩子因为多次抢劫和寻衅滋事被判刑了。法院说了,他们多次犯罪,这可是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这次案子,由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然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给了维持原判的结果。这事让社会上很多人都在关注。 被告刘某铭是2005年10月出生的,牛某是2006年出生的。两人因为犯抢劫罪还有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了11年和4年有期徒刑。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结果清楚地展示了,司法机关对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秩序这种犯罪行为,特别是对多次作案、情节恶劣的人,是怎么依法严惩的。 经法院查明,这两个人的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2024年6月。那个月20号,刘某铭、牛某还有一个同伙就商量好了,在酒店房间里打了韩某一顿,威胁他把一部苹果手机抵押出去。韩某把手机给了他们,他们转手卖了1000元。可这钱没捂热乎就花光了。 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刘某铭和牛某又看到韩某发的照片,可能是财物之类的东西,就又去找了他。这次他们是围堵他、逼问他的方式抢劫了500元现金。同一天下午四点多的时候,牛某还强行转走了别人支付宝里的100元钱。 没过几天刘某铭又借口“赎手机”,强行把韩某带到手机店去换了个新手机。他从中赚了1450元的差价。短短一周时间里,他们就针对同一个主要被害人韩某连续实施了好几起抢劫行为。犯罪气焰嚣张得很。 另外法院还查明了一个情况:刘某铭从2022年开始就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学校门口、公园、篮球场、网吧这些公共场所都被他折腾过。他用啤酒瓶、椅子、灭火器这些东西打人就算了,甚至警察来了他还敢撕扯、辱骂。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一审判决的时候法院认定:刘某铭和牛某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别人东西构成抢劫罪;刘某铭多次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抢劫案里他俩都是主要角色。 虽然他们家属后来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还获得谅解了,牛某也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刘某铭对寻衅滋事罪部分也认罪认罚了;但是这些从宽情节都不足以抵消他们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 2024年12月27日这天,法院一审判决:刘某铭犯抢劫罪判10年有期徒刑加罚金6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2年有期徒刑;总共执行11年有期徒刑加罚金6000元。牛某犯抢劫罪判4年有期徒刑加罚金4000元。 结果刘某铭不服上诉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在2025年3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量刑都没问题审判程序也合法。 听说二审结束后他家属还是觉得量刑重准备申诉了。理由主要是说他们本来是玩伴关系涉案财物价值不高还赔了钱人家也原谅他们了。 这个案子判决出来再次说明了我国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肃和公正。法官在量刑时不光看涉案财物多少还要看性质次数手段和破坏程度还有人危险不危险等等多重因素呢。“多次抢劫”就是为了严惩这种惯犯倾向威胁公众安全的人。 这次案子对于教育青少年法治意识还有警示潜在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积极意义呢!法律红线不能碰谁敢挑战法律和秩序那肯定是要受严厉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