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寒假,未成年人活动范围扩大、家庭陪护节奏变化、节庆燃放与出行增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
如何让孩子既“玩得开心”,又“守住底线”,成为学校与家庭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近日走进新源县第一小学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案例讲解与现场互动,把抽象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安全规则,提醒学生在假期中更好地保护自己、尊重他人、遵守社会秩序。
问题方面,未成年人安全事件往往具有“高频、偶发、后果重”的特点:交通出行中,骑行、横穿马路、乘坐车辆不规范等行为易引发事故;冬季室内取暖、做饭用电用气增加,玩火、私拉电线等隐患抬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带来烧伤、火灾等风险;校园与社区的课间追逐打闹、言语冲突升级,也可能演变为人身损害纠纷。
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孩子对“责任”的理解停留在道德层面,对侵权赔偿、监护责任、学校管理义务等法律概念认识不足,容易在无意之间触碰红线。
原因分析上,一是安全教育存在“常识多、法律少”的短板。
很多家庭和学校强调“别做危险事”,但对“为什么要遵守、违规会承担什么后果、如何依法求助”讲得不够具体。
二是青少年辨识风险能力有限,自我控制与判断能力尚未成熟,容易受同伴影响或被新奇刺激驱动而冒险。
三是假期场景更为分散,孩子与监护人不在同一空间的时间增多,监管链条出现空档。
四是社会环境中仍存在不规范交通行为、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等现象,增加了诱发风险的外部条件。
从影响看,安全事件一旦发生,不仅可能造成身体伤害,更可能引发后续法律责任与家庭经济负担,甚至对孩子心理造成长期影响。
通过司法机关进校园开展普法,把“风险—规则—责任—救济”讲清楚,有助于将安全教育从劝导式提醒升级为规则式引导,促使学生形成敬畏意识和边界意识。
与此同时,课堂中对学校管理职责、文明相处与矛盾化解方式的提示,也有利于完善校园安全治理,减少冲突升级与伤害发生。
对策层面,此次活动以“案例讲解+法条解读”为主要方式,围绕学生日常和假期的高频风险进行针对性提示。
在交通安全方面,法官结合真实事故情形,阐明道路交通相关规定及未成年人参与交通的规则要求,强调守信号、守秩序、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杜绝危险骑行等基本规范,帮助学生理解“交通违法不仅危险,还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在居家安全方面,通过警示案例引出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倡导孩子在家庭中发挥提醒作用,及时制止玩火、靠近明火、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
在节庆安全方面,围绕烟花爆竹管理要求强调守法燃放、远离非法渠道,倡导更安全、环保的节庆方式,提示发现非法销售等情况应及时反映。
针对课间追逐打闹等校园场景,以人身损害纠纷为切入点,结合民事责任相关规定,引导学生文明游戏、友善相处,遇到矛盾通过报告老师、沟通协商等正当途径解决,减少以冲动行为“逞强”的风险。
从更长远的治理视角看,未成年人安全需要“司法、学校、家庭、社会”同向发力。
一方面,学校可在假期前将法治教育嵌入安全教育清单,围绕交通、消防、网络行为规范、欺凌防治等主题形成模块化课程,并通过家校沟通把要点传递到监护人端。
另一方面,家庭应加强陪伴与示范,避免把“看手机、玩火、乱跑”当作小事,对孩子的骑行、燃放、出行方式等建立明确规则。
社会层面则应加强对非法营运、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治理,减少风险源头。
司法机关持续以案释法、开展普法进校园,有助于把“法在身边”的理念落到孩子能理解、能执行的细节上。
前景判断上,随着普法工作进一步从“集中宣讲”向“常态融入”推进,法治教育有望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形成更稳定的行为习惯与规则认同。
以真实案例为载体的普法方式,既能提升课堂吸引力,也能增强教育的可操作性和警示性。
下一步,若能在不同年龄段形成分层内容体系,并与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相衔接,将更有利于把风险防控前移,推动平安校园、平安假期建设取得更扎实成效。
当法治教育从条文背诵转向案例体验,当司法力量从事后处置前置为风险预防,社会治理的精度与温度得以同步提升。
新源县的实践表明,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种子,既是为个体成长构筑安全防线,更是为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这种"治未病"的司法服务理念,或将为更多地区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