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集团破产重整表决受挫 两债权组投票未过 管理人启动再协商

2月4日,沈阳市政集团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以“线上+线下”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作为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重点破产重整案件,本次结果出现明显分化:职工债权组同意率88.45%、债权金额占比79.88%,双双达标;税务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全票通过。但占债权总额近八成的普通债权组同意率为49.8%,担保债权组仅为3.42%,均未达到法定三分之二标准。 分析认为,分化主要源于各类债权人利益诉求不同。职工债权关系数千名劳动者,较高支持率体现对就业稳定的重视;普通债权人多为金融机构,虽未达标但接近半数,显示部分机构认可方案。担保债权人支持率极低,反映对抵押资产处置等核心条款仍有较大分歧。 根据现行破产法,该结果将进入法定协商程序。法律专家表示,管理人需在10日内与异议债权人组协商,重点调整普通债权清偿比例、担保物处置时限等条款。该集团负债总额超47亿元,其中金融债务占比逾九成,如何平衡金融机构风控要求与企业持续经营将是协商难点。 市场人士认为,表决虽未一次通过,但为后续谈判打下基础。参考类似案例,通过延长偿债周期、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二次表决通过的可能性较大。作为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企业,市政集团若成功重整,将为区域国企改革提供参考。

破产重整是市场出清与企业再生的重要机制;本次表决显示不同债权类型诉求差异明显,但通过依法协商、优化方案、提高透明度,仍有望在规则框架内达成平衡,推动企业恢复和地方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