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试点启动 14省市将便利港资企业登记注册

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运行40多年来,在保护香港投资者权益、促进两地经济往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联系加深,传统纸质公证文书的流转方式已跟不上投资需求的增长。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推出的电子化流转举措,正是对这个现实需求的回应。 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的《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证明》等简化版公证文书,将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全国统一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支撑应用服务平台实时对接。这样,港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统一接口根据文书编码直接查询电子版公证文书,无需再往返递交纸质文件。香港个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签名式样等公证文书也纳入电子化查询范围,深入扩大了便利覆盖面。 试点地区涵盖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海南等14个省市,既包括港资企业集中的珠三角地区,也覆盖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经济区域,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港资企业的分布特点。 这项举措将提升港资企业的登记注册效率。涉及的部门在办理港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将依法调用电子版公证文书,及时下载保存为电子档案,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版。这减少了企业的往返奔波,也降低了文件丢失、损坏的风险。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要优化港资企业网上登记功能和流程,加快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 改革的推进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港资企业和投资者的知晓度,同时密切通报情况、加强业务协同,完善制度机制。在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系统对接方案充分考虑了风险防控要求。 从更深层看,这项改革是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通过便利香港投资者在内地的投资兴业,有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融合,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动,为两地共同发展创造更便利条件。这也反映了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努力。

便利化的核心在于以制度供给回应市场关切,以技术赋能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香港投资者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既是对高频事项流程的优化,也是对规则对接、系统联通和服务升级的综合检验。把"能办"做成"好办、快办、稳办",将为港资企业在内地发展创造更优环境,也将以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