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超大城市人口持续集聚与住房成本高企并存,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租购两难”、居住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市场主体数量庞大、就业形态多元,传统缴存模式难以完全覆盖灵活就业等群体。
如何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制度覆盖面与使用效率,更精准支持“住有所居”并向“住有宜居”迈进,是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
原因——深圳经济活跃、吸纳就业能力强,人口流入与城市更新并行推进,住房需求长期保持高位;非公经济占比高、企业数量多,使得公积金制度既要服务民生,也要兼顾企业承受能力与营商环境稳定性。
随着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劳动关系更灵活、收入波动更明显,推动制度从“单位缴存为主”向更具弹性的“愿缴能缴、可进可退”方向优化。
此外,租赁市场规模扩大,居住方式更趋多样,要求政策从“购房导向”向“租购并举”延伸。
影响——从资金规模看,深圳住房公积金实现由小到大的跨越:2011年归集额218亿元,累计规模先后突破2000亿元、5500亿元、9000亿元,并在2025年9月迈过1万亿元关口,归集能力持续增强,为制度可持续运行夯实基础。
从覆盖范围看,截至目前累计开户单位超过60万家、开户人数约2100万人、累计实缴人数约2000万人,制度的普惠属性不断增强。
2025年新增开户单位4万家、新增开户个人83.31万人,显示出市场主体活力与在深就业人群稳定预期。
从使用结构看,住房消费支持更贴近现实需求。
2025年新增提取额1105.80亿元,其中租房提取额612.44亿元,占比55.38%,提取人数361.70万人。
租房提取规模与占比居全国前列,体现出对以租住为主的新市民、青年群体的针对性支持,有助于缓释过渡期住房压力、稳定就业与人才留深预期。
对城市治理而言,大规模高频次业务办理也倒逼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相关部门数据显示,公积金业务年受理量超过2000万笔,占全市政务服务总量的四成,成为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民化的重要场景。
对策——一是扩大制度覆盖,强化“愿缴能缴”。
通过政策引导,将在深就业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逐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尤其在新就业形态方面,深圳自2021年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目前约12万人自愿参与缴存,有助于补齐制度覆盖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在就业形态变化中保持连续性与公平性。
二是优化提取政策,提升普惠与精准并重。
深圳自2011年起形成相对宽松的提取安排,覆盖购房、还贷、租房等多类住房消费。
2025年12月15日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拓宽政策受益面,体现出从“单一支持购房”向“多场景住房消费支持”升级的政策取向。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制度获得感。
深圳探索利息补贴政策,对缴存一年以上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销户提取时给予补贴。
截至2025年11月底,累计补贴利息约5亿元。
这一安排在遵循资金安全与制度规范前提下,通过正向激励增强参缴意愿,也有利于稳定资金归集基础。
四是统筹稳就业与保民生,助力营商环境。
通过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惠企政策,减轻困难企业负担。
深圳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占比达97%,高参与度既反映制度普及程度,也反映“放管服”改革与营商环境优化的综合成效。
在经济周期波动背景下,以更灵活的政策工具稳定企业预期,有助于形成就业与民生保障的良性循环。
前景——随着住房制度加快向租购并举、保障与市场协同方向完善,公积金制度在“托底民生、稳定预期、促进消费”方面的综合功能将进一步凸显。
深圳最高贷款额度达231万元,体现出对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政策优化或将更突出三方面:其一,继续提升对租赁住房的支持精度,推动提取与市场租金水平、家庭结构变化更好匹配;其二,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缴存机制与权益衔接,提升跨行业、跨平台就业人群的制度可及性;其三,在资金安全与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与办事体验,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一次办”,以制度治理现代化提升民生获得感。
十五年的发展历程表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从最初的"夯基垒台"阶段发展到"立柱架梁"的成熟阶段,不仅在资金规模上实现了突破,更在制度设计、服务模式、覆盖面等多个维度实现了创新升级。
当前,制度面临的任务是如何在保持增长动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新市民安居、人才集聚和城市发展的大局。
展望未来,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继续发展和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必将在支持"住有宜居"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