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算对商标法做些修改,把那些靠误导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直接罚钱。中新网的记者谢雁冰还有郭超凯从北京发回报道。这个修订草案是在12月22日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这次的草案主要是要治理那些不正确用商标的行为,新增了条款,规定只要用误导的手段就可以罚款,严重的还要撤销商标。草案一共有9章84条内容,主要改动点有:说明商标工作要怎么搞,怎么服务好高质量发展;搞清楚注册商标要满足啥条件;规范注册过程;简化授权确权的步骤,方便当事人办事;还加强对商标的管理,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保护好商标专用权,维护大家的权益。 为了把商标管理得更好,草案明确了恶意申请注册的具体表现和罚款标准;还把对恶意注册、不当使用这些情况的处罚规定了出来。特别是对那种专门为了骗钱或者扰乱市场而注册的商标,明确了可以撤销和罚款。国务院负责商标管理的部门甚至可以自己动手,把那些已经变成通用名字、或者连续三年没人用的注册商标给撤掉。 这次还专门设了个章节,把分散在各处的注册商标条件集中起来重新规定一遍。草案也强调了申请和使用商标不能损害国家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还有别人的权益。为了保护好那些著名商标,草案规定不管别人的商标有没有注册过,只要去抢注这些驰名商标就不行。 对于申请商标这个过程也做了优化:把提出异议的时间从三个月缩短到两个月;明确了电子版文件也算数;申请人想撤回申请的话也能随时撤回;注册人自己不想要了也能直接申请注销。 重点还是要加强打击侵权行为:完善了查处的措施;还规定如果涉嫌犯罪的话要移交给警方处理和协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