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钱某因协助转移诈骗赃款被依法判刑,该案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典型样本。
据法院查明,今年6月,被告人钱某被拉入名为"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对接打款"的网络聊天群,并在群中结识周某。
周某以每拉一人进群并提供银行卡可获得2000元红包为诱饵,诱使钱某参与其犯罪活动。
钱某因有犯罪前科导致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遂将目标转向他人,通过虚假宣传将王某拉入该诈骗网络。
在钱某的介绍下,王某下载相关软件并加入群聊,按照指示进行签到等操作。
随后,周某直接联系王某,以提供"好处费"为条件,要求其提供银行卡协助转账。
王某在利益驱使下同意配合。
今年8月,被害人杨某在网友诱导下,相信"交易内幕购买黄金期货赚钱"的虚假宣传,在非官方网站投入10万元购买所谓黄金期货产品。
当杨某发现资金无法提取并意识到受骗后,这笔诈骗款项已经辗转流入王某的银行账户。
在钱某的监督下,王某将10万元赃款取出并存入周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完成了赃款转移的关键环节。
案发后,钱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杨某部分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钱某当庭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洋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明知相关资金系犯罪所得,仍按照他人指示伙同他人实施转移赃款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律专家指出,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出产业化、链条化特征,诈骗团伙往往通过招募"工具人"来规避法律风险。
这些"工具人"看似只是提供银行卡或协助转账,实际上是整个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逃避打击提供了便利条件。
从社会治理角度分析,此类案件反映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轻松赚钱"等虚假宣传蒙蔽。
同时,一些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在正常就业渠道受限的情况下,更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电信诈骗全链条打击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实施诈骗的主犯,也要依法惩处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工具人"。
同时,将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从“拉人进群拿红包”到帮助转移赃款获刑,这起案件再次说明,诈骗链条并不遥远,往往披着“轻松挣钱”的外衣潜入日常生活。
守住银行卡、守住个人信息、守住法律底线,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安全常识。
对诱惑多问一句、对风险多想一步,才能共同筑牢反诈防线,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