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更强抓手与可推广样板。
当前,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产业基础、公共服务、治理能力、生态环境等要素的协同程度,直接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如何在县域层面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安排和路径模式,带动更大范围的乡村发展提质增效,成为政策落地的重要课题。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强化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重要举措。
原因:政策部署与工作机制双轮驱动,地方探索形成差异化优势。
农业农村部公告显示,此次公示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并按照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相关要求推进工作。
名单由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体现出“自下而上申报、专业化评估、公开公示”的制度设计,有助于提升创建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从广东入选地区看,既涵盖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承载区,也包含山区县和传统农业大县,反映出广东在不同区域类型上推进乡村振兴的多路径探索:一方面依托大湾区市场和产业外溢效应,推动农业全链条升级与城乡要素流动;另一方面在山区和沿海县域,通过特色产业培育、生态资源价值转化、乡村治理创新等方式,增强县域内生发展动能。
此前,广东已有从化区、高州市、南雄市、陆丰市等地入选2022年创建名单,开平市、增城区、高要区入选2023年创建名单,形成连续推进的创建梯队,为此次新增入选奠定了实践基础。
影响:示范创建有望带动县域产业升级、治理优化与公共服务补短板。
示范县创建的核心不在“名号”,而在形成可持续的增长机制与治理能力。
一是有利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从“单点突破”向“链式提升”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与农村电商等环节协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与抗风险能力。
二是有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县域和乡村顺畅流动,以县域为枢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三是对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等具有综合牵引作用,通过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供给、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从全国层面看,83个申报单位同台竞争,有利于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推动各地把政策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估的任务清单和成效指标,以示范创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对策:强化系统集成与长效机制,避免“重创建、轻运营”。
示范创建要见实效,关键在于把短期项目推进转化为长期治理能力建设。
其一,突出产业支撑,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完善从育种、种养到加工、流通、销售的全链条布局,推动标准化、规模化与品牌化并进,提升农业比较效益。
其二,强化人才与组织保障,通过培养本土人才、引入专业力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体系,提升乡村运营能力和项目落地效率,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在资源整合、矛盾化解、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
其三,聚焦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提高群众获得感。
其四,注重风险防控与可持续投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项目绩效评价质量,防止“形象工程”和低效重复建设。
前景:以示范带动推动更大范围乡村全面振兴,广东有望形成更完整的样板矩阵。
按照公示安排,2025年创建建议名单公示期为1月6日至8日。
随着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广东若顺利形成连续三批共计11地入选的创建格局,将在珠三角、山区、沿海等不同区域类型上构建更为完整的示范矩阵。
展望未来,示范县创建的价值将更多体现为制度创新与治理能力输出:一方面通过可复制经验推动政策落地标准化、流程化;另一方面在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农村改革等关键领域形成可推广的“县域方案”,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既需要政策牵引,更需要在县域层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示范县创建的意义,在于以实绩检验工作成色,以改革创新激活内生动力。
把“入选”转化为“引领”,把“示范”落到“实效”,才能让更多乡村在产业更兴、生态更美、治理更优中实现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