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兄弟争财”,谁能想到他心里居然有怨气?

这事还得从南宋时说起,地点在新安郡,也就是现在的安徽黄山、江西婺源、浙江淳安交界那块。有一家姓徐的,一家老小挺不容易。家里穷得叮当响,父亲在地里刨食,一年到头勉强混口饭吃。这老徐家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分别叫徐辛、徐端、徐正和徐娣。那时候国家虽然免了学费,可笔墨纸砚、灯油饭菜这些钱都得自己掏。老父亲是个倔强性子,为了供孩子上学是东挪西借,家里能借的都借遍了。 长子徐辛在读初中的时候,家里还能咬咬牙硬撑着。等到老二徐端也要上初中,这时候大哥还没大学毕业,妹妹弟弟又都入学了,这负担一下子就把最后一根稻草压断了。父亲那时候直接给老二下了死命令:“你哥读书比我强。”话一出口,徐端只能含着泪辍学回家种地,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整个家的担子。 这一扛可好了,硬是把哥哥送进了新安档案局当公务员,把弟弟也送到郡学当教授。“一门两士”在当时的乡下可炸开了锅。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兄弟俩刚有出息的时候,父母却没享一天福就撒手人寰了。这之后兄弟仨离多聚少,那个时候哪有微信视频啊?只能过年过节匆匆见一面。时间一久,那隔阂就像野草一样在沉默里疯长。 后来老三徐正干脆“弃耕从混”,转身成了县衙的一个干部。谁能想到他心里居然有怨气?这股怨气全冲着哥哥弟弟去了:“你们欠我学费!”身边的老婆枕边风一吹,一张状纸就递到了县法院。 当时主审的法官刘克庄也是个江湖派词人,写起判词来那叫一个带诗意。他也是用了个“总分总”的老套路:先引《棠棣》诗把兄弟比作并蒂之花,强调“同气连枝”是天然的义务;接着就拿证据说话,直接把徐端的诉求给驳了回去——父母在世的时候谁出的钱、有没有借条?全没影儿;最后还把笔锋指向了社会风气。“兄弟争财”这种事在当时的报纸上连篇累牍,茶余饭后都成了话头。他警告道:再闹下去“明正典刑”,官府是绝不会姑息的。 其实宋代的判词讲究的是“事实+说理+教化”,跟唐代那满纸的诗意比起来差别大了去了。刘克庄既用律文把证据链钉得死死的,又借诗词抒发伦理观,“情理”在他心里那是排在“法律”前面的。日本有个学者滋贺秀三就说过:“情理经常在法官心里起作用。”这回的案子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千年之后的今天啊,在北上广深这种大城市里,兄弟姐妹为了分房产打官司的事儿太常见了。“兄弟明算账”有时候成了最冷酷的玩笑话。面对巨额利益的时候“亲情如纸张张薄”,这种感叹也是代代相传。法律确实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啊!可当判决书只剩下冰冷条文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忘了那些伦常?是不是忘了那句“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南宋那会儿“健讼”成风啊!老百姓本来就不想打官司,全是被那些“讼师”和“教唆者”给鼓动起来的:赢了利益归自己拿,输了祸事归别人担。刘克庄当时就痛骂这种风气:“兴讼者胜亦负负亦负;教唆者胜故胜负亦胜。”当司法成了唯一的出口时,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就彻底失灵了。咱们现在看“嚣讼”这种事儿啊,不光要反思道德滑坡的问题,更要琢磨琢磨怎么把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庭外——这或许才是判词里最缺、也最该补上的一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