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该办法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月30日正式发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深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办法共九条,系统规定了监督谈话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实施、内容要求等核心要素。根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和依规设立的党组党委,应当日常监督工作中,就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严格自律情况开展谈话。该制度设计直指当前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反映了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鲜明导向。 办法明确了监督谈话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定期谈话,要求党委党组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计监督等情况制定年度计划,确保在一届任期内对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实现全覆盖。二是及时谈话,针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较多、履责不力被通报批评、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本人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六种情形,及时开展针对性谈话。这种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制度安排,既保证了监督的常态化,又突出了问题导向。 在组织实施层面,办法作出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党委党组办公厅室负责组织监督谈话工作,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及审计机关等单位立足职能予以配合。谈话应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谈话人,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特别规定,对市县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定期谈话的,应当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亲自谈话,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对基层一把手监督的注重。 办法强调,开展监督谈话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突出重点、抓早抓小、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等原则。在谈话内容上,要求直奔主题、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只讲成绩不讲问题,防止当老好人、爱惜羽毛,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这些具体要求为提高监督谈话质量提供了明确指引。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办法的出台具有深远意义。长期以来,一把手监督一直是党内监督的难点。一把手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处于关键地位,权力相对集中,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决策失误等问题。通过制度化的监督谈话,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一把手在履职和自律上存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量变引发质变。 从制度建设角度看,该办法与此前出台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这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化、制度化的坚定决心,也为各级党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遵循。 办法的实施将对党的建设产生积极影响。一上,有助于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能够促使其更加自觉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管好"关键少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监督谈话重在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只有真抓实干、传导压力,才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