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行为被查处,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2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当事人张某在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品经营管理的对应的法律规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此案的查处,是海口市节后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成部分,也是相应机构向社会传递的明确信号:无论是节前还是节后,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二、无证经营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各环节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经营许可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从源头上管控危险品流通渠道,确保经营场所、储存条件、人员资质等符合安全标准。 然而,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此类无证经营行为不仅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其经营场所往往缺乏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安全隔离措施,储存条件难以达标,一旦发生意外,极易引发火灾乃至爆炸事故,对周边居民和公共设施构成严重威胁。 三、八项硬措施全面覆盖,管控体系持续强化 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环节存在的突出风险,海口市防安委办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重申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管控措施,构建起覆盖经营、储存、燃放全链条的安全防控体系。 "五个严禁"明确划定了经营行为的边界:严禁"下店上宅"的商住混用模式,防止火情蔓延危及居住人员;严禁超量储存,避免因货物积压增加燃爆风险;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杜绝占道经营和沿街兜售;严禁在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燃放或试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及商场、车站、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三个务必"则从日常管理层面提出具体要求:务必安排专人现场盯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务必严格控制进店人数,防止拥挤碰撞引发意外;务必在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强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上述措施的出台,表明了相关部门将制度约束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将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相统一的综合治理思路。 四、多部门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据了解,海口市将在节后一段时期内持续保持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严控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经营场所、储存仓库及人员密集区域的检查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另外,相关部门也将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限放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烟花爆竹安全事关重大。依法惩处无证销售等行为,既是对法律的坚守,也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通过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才能实现更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