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的破裂往往给未成年人留下深刻伤痕。
今年,郑州市金水法院成功化解的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为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修复家庭伤痛提供了有益启示。
事情起源于一段婚姻的终结。
赵某与陈某于2013年生育一子后,于2015年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儿子由父亲陈某抚养,母亲赵某每周享有一次探视权。
然而,协议签订后的五年间,陈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导致赵某与孩子相见的愿望一次次落空。
母亲对孩子的思念在漫长的等待中愈加浓烈,最终赵某被迫将此事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与双亲保持联系、获得双亲关爱是其基本权利,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每周五晚接走儿子,周日晚送回,陈某应履行协助义务。
但判决作出后,陈某仍未主动履行,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任宇龙面临一个复杂的现实困境。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执行难题;深层上讲,这涉及两个家庭、三代人的情感纠葛。
陈某坦言,自己已与现任妻子重组家庭,现任妻子对孩子关怀备至,孩子在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良好。
如今孩子刚升入初中,学习压力大,突然让他与多年未见的生母相见,复杂的亲情关系可能会让孩子陷入心理困扰,不利于其身心发展。
而赵某则红着眼眶诉说自己的苦楚,十年的分离让她对孩子的每一个成长阶段都充满遗憾,她只想弥补这份缺失的陪伴。
传统的强制执行思维在这里遇到了困境。
任宇龙深刻认识到,与财产执行案件不同,探视权纠纷涉及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家庭关系的重组。
简单粗暴的强制措施非但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双方对立,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为此,任宇龙摒弃了"一执了之"的思维方式,转而采取柔性执行策略。
他多次主动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和顾虑,从法理和情理两个维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站在孩子利益的角度换位思考。
经过反复沟通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同意按照原判决恢复探视安排。
但任宇龙的工作并未就此结束。
他深知,十年的分离必然带来母子之间的陌生感和心理隔膜。
为了让首次见面顺利进行,他精心选择了人员相对密集的快餐店作为见面场所。
这个看似平凡的选择蕴含着深思熟虑:公共场所既能打消陈某对孩子被强行带走的担忧,也为母子重逢营造了相对轻松、自然的氛围。
首次见面出乎意料地顺利,孩子逐渐放下心理防备,与母亲谈起了学校的趣事。
为了进一步维系和修复母子感情,任宇龙还建议赵某平时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循序渐进地加深与孩子的联系。
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既尊重了孩子的心理适应过程,也给了双方重建亲情关系的充足时间和空间。
如今,大半年的时间已经过去,赵某与儿子的关系逐渐升温,曾经的陌生感正在温情中消融。
这个曾经看似无法调和的家庭纠纷,在司法的耐心引导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反映出现代司法的一个重要转变。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但执行的真正目的不是简单地强制履行,而是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
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人和家庭关系的案件中,司法机构需要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人伦关系的复杂性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求。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启示我们,司法裁判既要有刚性的尺度,也要有柔性的温度。
当法律文书上的权利义务转化为现实中的亲情互动,当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在司法实践中达成和谐统一,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案纠纷的化解,更是法治文明在维护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健康发展中所展现的人文关怀。
这种探索对于构建新时代家风家教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