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完善口岸免税购物体系,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于1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全国口岸进境免税店的设置进行了系统调整; 此次调整涉及范围广泛,表明了国家对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和消费升级的重视。根据通知,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进一步扩大免税购物覆盖面。同时,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将继续设立进境免税店,保持现有布局的稳定性。与此相对应,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的进境免税店设立计划被停止,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完成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后,该机场的进境免税店设立也将随之停止。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作出了特殊安排。该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允许自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购买额度在1.5万元以内。该举措充分考虑了横琴与澳门的地理毗邻关系,有利于促进区域消费一体化,推动粤澳深度合作。 从投资运营角度看,通知明确了参与口岸进境免税店建设的资格要求。有资格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这一规定确保了免税店的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防止了市场的无序竞争。 通知要求,口岸进境免税店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指导招标人或口岸业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招投标等事宜,确保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这体现了国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遵循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 此次调整的深层意义在于优化国家口岸免税购物网络的布局结构。通过在中部、西部等地增设免税店,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进境旅客的消费需求,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同时,停止在部分口岸的设立计划,反映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科学决策,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
此次政策调整既是优化国内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践;如何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平衡区域发展、规范行业秩序,将成为政策落地的关键。随着细节的逐步完善,中国免税市场的潜力有望深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