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布固体废物治理行动计划 力争2035年实现"无废城市"全覆盖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迎来新的系统部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介绍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涉及的情况,显示我国固体废物治理正向更规范、更制度化的方向推进。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总量超过110亿吨——污染点多、范围广。其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处置问题较为突出,长期未能有效遏制,已成为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这既反映出固体废物处理体系仍有短板,也暴露出监管执法存在薄弱环节。 为摸清底数,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分别占45%、33%和10%。已完成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也说明后续仍需把治理继续做深做实。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环境执法监管。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高压态势。相关举措传递出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的信号。 在此基础上,我国提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更高目标。“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推动全国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000多项,投入资金约5600亿元,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根据规划,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将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未来十年,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成熟经验将加快推广到全国城市。生态环境部将在“十五五”期间将建设范围扩大到200个左右城市,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探索区域“无废城市”共建。同时,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及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建成一批“无废城市”,形成示范带动。 建筑垃圾治理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将推广绿色施工,把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促进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同时,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要求,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并结合实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建筑垃圾有处可去,推动形成从源头减量、运输监管到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治理。

从专项整治到系统治理,我国正探索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路径;这场涉及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调整的绿色实践,既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现实回应,也为人口大国破解“垃圾围城”提供了可借鉴的治理思路。随着涉及的政策持续落地,“无废城市”建设将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